除了同性戀之外,我⾃⼰本⾝從事的是另⼀個議題的探討與研究︰「家暴與宗教」,我研究的正是基督教中的語⾔暴⼒。
上⾯⼀篇⽂章【反同性戀是⽂化不是信仰】中我曾經說到,其實被刪⽂的癥結點並是不在於同性戀議題本⾝是具有爭議性。
⽽是我⾛錯了情境。
若是單獨探討同性戀是不會被刪⽂的,單獨探討家暴也不會被刪⽂,單獨倡導⼥權也不會刪⽂,但是將這些議題放在基督教的情境之中去討論,就會被刪⽂,就會被認爲我對於宗教的⽴場是採取不寬容的態度。
欸!我不是來跟⼤家説教會有多麽美好,來跟⼤家編織這種謊⾔與幻覺,教會有它的美好之處,同時内在亦存在著⼗分嚴峻深刻的問題。
爭執、偏激、不寬容。
買辦神恩,操縱⼈的思想與靈魂。
我撰⽂爲的是徹底的宗教改⾰。
像⾺丁路德在教會的⾨板上釘上『九⼗五條論綱』,我要在基督徒的腦⾨上釘上論綱,我要的是信仰,⼈神親密相愛,建⽴直接的⼈神關係,⼈神重新和好,我不要宗教。我要⼈直接去⾯對神、信靠信,不要再聽信⼈的⾔語,依賴⼈的⼒量,⾛出他⼈的影⼦,這便是我要告訴⼤家的。
換⾔之,我反對任何形式的宗教,宗教違反信仰原則,是信仰上的⼩三。然⽽,沒有對教會徹底地進⾏批判改⾰如何去改善根本内部的問題?
基督教裏⾯有沒有反同性戀?有的!基督教裏⾯有沒有語⾔暴⼒?有的!基督教裏⾯有沒有反對離婚?有的!基督教裏⾯有沒有歧視⼥性?有的!
基督教的教義被利⽤,造成了⼥性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與被歧視的悲劇。爲何⼤家的⼼態如此鴕⿃?
正因爲這些命題違背了⼤衆的刻板印象,違背了基督教會聖潔仁慈的形象,不管我有理沒理,我的⾔論就是讓⼤家感到不舒適,歧視婦⼥是屬於伊斯蘭的議題,不屬於基督教的議題。
錯了!
在某⼀個程度上,基督教教會因爲某些教條⽽造成對婦⼥更加殘暴的迫害。伊斯蘭教對婦⼥的迫害,存在著更多外在的⽗權社會對於⼥性的壓迫,是⼀種結構性的問題。
基督教則不同了,信仰基督是⾃願的,參加教會是⾃願的,這樣很容易讓⼈去做⼀種似是⽽⾮的推論︰這些婦⼥所遭受到暴⼒在某⼀種程度上是「⾃願的」,⾃願接受暴⼒,外⼒無能拯救。
受到暴⼒當然不是⾃願的,有誰願意遭受到暴⼒?
實情是,她們害怕站出來,害怕去説出⾃⼰的遭遇,害怕會因此⽽失去救恩,因此⼀忍再忍,抱著忍忍就過了的⼼態。不僅⾃⼰要忍耐,同時也要强迫別的⼥⼈要忍耐。
在此我要⼤聲疾呼,信仰與⼥權並不相違背,正如同性戀與信仰並不相違背⼀樣,都是社會問題,⽽⾮信仰的問題。
但這些⼥⼈卻害怕被批評為不順服,害怕因爲不順服⽽失去救恩,因此不敢站出來説話。
她們的聲⾳是如此微渺,她們所受到的暴⼒無⼈知道,她們的需求無⼈關注。
我可以⼗分肯定地說,在某種程度上,這樣的族群⾯臨了更加殘暴的對待,因爲她們完全被這個世界所遺忘了,甚⾄被全世界所遺棄。
伊斯蘭的婦⼥有全世界的⼈同情,⾺拉拉有諾⾙爾獎的青睞,⽽遭受暴⼒的基督教婦⼥基本上不會有任何⼈同情的,在這個世上甚⾄完全沒有被討論、被發現,基督徒還在⾃欺欺⼈地說什麽,基督教⽂化是世界上最尊重⼥性的⽂化。連基督徒都不會同情她們了,更何況是⼀般⼈。
⼀般⼈的想法⼤概是︰「妳怎麽這麽傻,放棄耶穌基督不就得救了。」真的是捨棄基督才能得救嗎?
恰恰相反,連基督徒⾃⼰都不施以同情了,真的只有上帝能夠憐憫這些婦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