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1月7日 星期一

天國不是獎賞


昨⽇與⽂友交流時,論及我的⻑篇⼩説【昔我往矣】的核⼼議題︰無條件的愛。

⼩説的撰寫正是圍繞這⼀核⼼⽽形成的⼀連串的追尋與探索,無條件式的愛是否在男⼥情愛中有可能出現?莫利斯爲何如此深愛軟弱渣⼥茉莉?因爲他是⼀個無條件的愛⼈者,即便是猶豫不決、⼼志不堅的渣⼥茉莉,他亦是義無反顧地深愛著。

然⽽現實⼈⽣中,⼤概不會有這種愛出現。

前⽂【愛起源於依附】,直接道出⼀種觀點,唯有神才能無條件地去愛⼈,即便如此,深愛茉莉的莫利斯也只是近似於無條件愛⼈者。

⼈與⼈之間的愛,永遠只能在對等的框架中進⾏,條件式、交換式、⽬的式、利⼰式。世界上無⼈願意為另⼀個⼈全然犧牲,默默付出,不求回報,利他式的⺟愛或許有近似之 處,但並⾮完全等同於神的愛。

若是連⺟親都做不到全然犧牲奉獻,莫要在其他的⼈際關係之中尋獲這種無條件的愛,更遑論要他爲你⽽死。

⽽神卻願意爲你⽽死。

⽂友便問了︰「若是神的愛是無條件的,⼈與⼈之間的愛是有等差的、有⽬的,爲何聖經上說,信我者得永⽣?儼然以天國作爲獎賞,神對每個⼈的愛還是有深淺等差的區別。」

説穿了,這只不過以天國作為誘餌的動⼈騙局!我的腦中突然靈光⼀閃,宛若神諭︰

但,天國不是獎賞。

天國不是⾏善上天堂、作惡下地獄的獎懲機制,也不是取悅神的結果,並⾮嚴守某種教條、⾝體⼒⾏某種⽣活⽅式⽽達到的成就;更⾮透過⼈爲的努⼒、讓空虛沉淪的⼈⽣有了向上的希望,亦⾮受到威脅、利誘、恐嚇、脅迫、宰制,讓⼈因對地獄產⽣極⼤的恐懼,⽽不得已⽽選擇上天堂這條路。

天國不是給情⾮得已的⼈去的地⽅,⽽給真正想要去的⼈去的地⽅,是給渴望神國、嚮往永⽣、願意在永恆中「與神同在」的⼈去的地⽅,若是⼈不想得到永⽣,勉强他住在天國裏,那麽豈不是「永不得超⽣」,是⼀種悲劇啊!

想與神同在,因⽽到了永⽣。不想與神同在的,怎能抵達天國呢?强迫這樣⼀個⼈去到天國是沒有意義的,只有嚮往永⽣的⼈得了永⽣才有意義,不是嗎?

即便讓不愛天國的⼈去了天國,也是種不幸,也是種禁錮,也是牢獄,怎能稱之爲「救贖」呢?若有任何的不幸、苦難、遺憾的產⽣,就不能稱之爲天國了。

毫無疑問地,天國是給想去的⼈去的地⽅。

若是⼀個想繼續輪迴,深愛⼈間美好的⼀切,那就超渡他,讓他繼續輪迴吧!

天國是⼀個沒有痛苦、沒有眼淚、沒有死亡的地⽅,與神同在的極樂世界,若是⼈毫不渴望永⽣,厭倦神,對於耶穌基督無感,與祂同在無法感到幸福,把他放在天國裏,對他⽽⾔豈不是萬劫不復,這豈是公平?

天國絕對是給想去的⼈去的地⽅!

不想與神同在的⼈便不會在天國與神同在,這很⼈道,也很公平,也符合邏輯思維與愛的原則!

有⼀個弟兄在養⽼院⼯作,經常陪伴臨終⽼⼈,當死亡快要來臨時,他總是問這些⻑者,對天國有無渴望?絕⼤部分的⼈都會回應說,他們想去天國。

既然如此,那麽他們就得決定是不是要接受「與神同在」的永⽣了。永⽣是賜予給渴望永⽣的⼈,⼈若對永⽣毫無渴望,⼜怎能進⼊永⽣之中呢?

在⽣死懸於⼀線之間,若是有任何⼀絲勉强與不願意,對於瀕臨死亡的⼈⽽⾔,天國就毫無意義了。天國不是給被勉强前去的⼈待的地⽅,天國是給欣然接受的⼈待的地⽅。

⾄於,那些臨終的最後⼀刻才欣然接受天國的⼈,是不是真的能上天國呢?就以葡萄園的⽐喻⽽⾔[1],⼗年信主是信主,百年信主也是信主。

⼀天信主是信主。

剩下的,都不是你我的事了,⽽是神的事情了。

葡萄園的⽐喻,出於⾺太福⾳第⼆⼗章。⼤意是說,不是信主愈久,事奉愈久,領的薪餉就愈多。